联邦法官认定Flock车牌检索违宪:称其为不加区分的大规模监控
美国联邦法官萨拉·希尔本周裁定,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一名警长副手在无搜查令情况下使用Flock Safety系统查询一名女子的车牌,侵犯了其第四修正案权利。据404 Media报道,该裁决虽不构成有约束力的先例,却是联邦法官首次认定Flock查询违宪之一。希尔指出,副手除发现车辆挂加州牌照外“没有明显理由”即检索Flock数据库,本应先取得搜查令;其随后以Flock行程记录作为搜查车辆的理由之一,并据称查获约91磅冰毒,但法官认定Flock查询之后所得证据均属“毒树之果”,须予排除。希尔还更广泛批评无证检索Flock数据库:即便在公共场所,执法部门若可长期、不加区分且被动地汇总行踪并随时任意使用,亦构成宪法问题,称其为“不加区分的大规模监控”,与针对单一对象的手机定位案不同,该工具持续采集所有经过联网摄像头的车辆信息并应执法请求提供。批评声跨党派上升,佛罗里达、得克萨斯等不少州与地方政府已表示停用;参议员伯尼·桑德斯周五提出《阻止Flock法案》,拟禁止联邦机构使用Flock等自动车牌识别系统。Flock首席执行官加勒特·兰利呼吁隐私与安全折中,并向遭执法人员借系统跟踪的女性致歉;公司据报亦因客户取消合同推出自愿买断以缩减人力。
